污水处理就是污染控制和达标排放吗?
在“十一五”至“十三五”期间,主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领域发展的政策是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任务,关键指标是全国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污水处理新增规模建设。随着“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启水务综合治理时代,《“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将初期雨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列入主要任务之中。到“十四五”时期,“建设规划”演变为“发展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重点是“强化设施弱项”,新增规模大幅缩减,主要建设任务落在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补短板上。
此后,随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等的出台,可以清楚看到行业目标从点状治污到效果导向、协同联动的演化,出于综合效果要求污水处理厂之外的全链条配套设施跟上进度、加强运营;出于降碳需求,污水处理厂开始被视为“资源”,探索资源化、能源化再生利用。同时,产业发展也从大建设时期、提标时代,发展到了查漏补缺、提质增效的阶段,行业关注的重心也从污水厂达标运营逐渐向外扩展,包括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运维、溢流污染治理、再生水回用、协同降碳等,内涵日益丰富。
污水处理和污染治理仍然在路上。生活污水处理重点的变化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再关注污染控制和达标排放,而是在经过集中追求达标排放的阶段后,生活污水处理更深层次的需求显现了出来。黑臭水体、断面考核、扩绿增长、美丽中国等生态目标的实现,需要污水处理在指标管控之外,将更多的价值场景纳入考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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