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建设年”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优化营行环境条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深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对标国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第一方阵,数字化治理服务能力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开展县级营商环境示范创建,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内陆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样本市”初步建成。
三、主要措施
(一)聚焦指标评价,全面补齐弱势短板。围绕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压实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同,不断加强评价指标优化攻坚,合力争先创优,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第一方阵”。其中“招标投标、人才流动便利度、获得电力、缴纳税费、创新创业活跃度、蓝天碧水森林覆盖面”等X项排名位居全省前列的指标,继续发挥优势,进一步巩固领先地位。“市场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信用环境、获得信贷、市场开放度、政务服务、跨境贸易、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破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指数、获得用水、企业权益保护”等X项排名位居全省中等水平的指标,进一步巩固提升。“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获得用气、政府采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登记财产、项目保障、执行合同、办理建筑许可、开办企业”等10项排名靠后的指标,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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