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积极投身法治社会建设实践 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是其重要环节,各有其侧重的内涵和要求。其中,“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对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坚持全民守法,就要推动全体人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引导所有社会成员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一、全民守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引领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2012年,党的十八大正式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遵循的“新十六字方针”。
“新十六字方针”实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实践的跨越式发展,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通过科学立法保障法律质量而非追求法律数量,通过严格执法保障人人平等,通过公正司法保障个案正义,通过全民守法保障社会秩序,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民守法”的从无到有,充分说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要求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全民守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二、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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