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党支部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举办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对《条例》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党员干部加深理解,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相信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大家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意义、遵守党规党纪的重要性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下面,我结合自身从事的纪检监察工作,结合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实际,以“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建功立业”为题,交流个人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直接关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关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大局。纪检监察干部作为落实政治纪律规矩和开展正风肃纪的主要实施者、参与者、监督者,理想信念坚不坚定、能力本领过不过硬、斗争精神强不强烈,不仅影响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成长,更关乎引领纪检监察事业走向何方。
一是要从“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博大情怀中,寻找价值坐标,跳出“小我”养大气
习近平主席在回答意大利众议院议长菲科的提问时,用一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展现了共产党领袖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一时间感动中国、震撼世界。习近平总书记时常用“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启发我们,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这就涉及到一个人追求价值实现的坐标定位问题。
有些人特别是一路顺风顺水的人,往往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反应迟钝、语焉不详,而一旦触及自身利益,就锱铢必较、寸步不让,挑肥拣瘦、拈轻怕重;有的一味追求所谓“高情商”,爱惜羽毛,左右逢源,实则陷入精致的利己主义,或一得自矜、沾沾自喜,精于自我设计,或稍有不如意就怨天尤人,破罐子破摔。实际上是内心有一个“小我”在作祟,没有大格局,常有“小九九”,因而显得器量小。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