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职能领域质量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督促职能领域项目责任单位加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全面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局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根据上级部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前在职能领域开展上半年职能领域质量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检查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落实,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检查活动进行组织领导。分管局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参与检查活动,并对检查活动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落实隐患治理。
二、检查目的
以杜绝和防范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安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通过开展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着力降低重大风险,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地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全力营造职能领域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三、检查范围
我局职责范围内监管的所有生产、经营(带储备)企业、场所、工程项目等,包括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水务工程)、城镇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供排水设施、危旧房屋使用安全、物管小区、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堤围以及河道范围安全等行业领域。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房屋建筑工程
1.施工质量方面:抽查企业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抽查工程原材料使用管理情况,抽查施工现场散装水泥使用管理情况,抽查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试件的留置管理情况,抽查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抽查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包括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节能工程、人防工程、燃气工程、防雷工程等)的处理情况,抽查企业组织工程分部验收及申报阶段资料情况。同时,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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