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程序民主赋能实质民主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作为未来五年主要目标任务之一,这是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要求与新期待,也深刻揭示了程序民主在促进实质民主方面的显著作用。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作为民主的一体两面,二者相辅相成。其中,程序民主以流程、规则、制度等形式构成实现实质民主的方式与手段,实质民主则以民主的价值、目标框定程序制定的标准。这进一步决定了实现实质民主需要程序护航与赋能,基于公开透明、严格规范、明确具体的程序规则,将抽象的民主概念转化为具体的民主实践,从而确保民主实质目标的实现。
以程序内容之基筑牢实质民主之实
民主是否管用,不仅要观其“形”,更要察其“实”。民主之实在于价值层面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所需的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的精神内核,实践层面具备实现民主精神内核的方式方法,而这些都需要通过优化程序内容加以实现。
民主程序应兼顾公平和效率。程序所体现的原则理念是程序方向正确、民主实质有效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与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即人民群众能够切实参与政治生活、人民意志能够畅通表达、人民问题能够有效解决。科学的程序需要维护公平、提升效率。一方面,公平既包含形式意义上的机会公平,也包含实质意义上的权利公平,应当尽可能规避资源优势群体凭借话语权影响民主的过程与结果。另一方面,在民主活动中,效率也不可忽视,尤其是基层民主中,由于人数众多、需求纷繁,更需要保障有序高效,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氛围,通过建立可以最大程度体现、集纳人民意愿的程序、机制来更好体现民主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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