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关键管理岗位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审计目的:为打造龙头健康、正向、以身作则,战略有效落地,队伍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通过事先共识的监察规则,形成阳光化的“关键管理岗位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审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和公司《廉政管理制度》、《反舞弊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各关键管理岗位的岗位职责,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审计范围:**集团治理层、**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总监、总经理、经理)和二级公司总经理三个职级。在离任审计和业务审计分别规划项目,有并点的地方可合并考虑一并审计、也可分开审计。
第四条审计覆盖原则:从滥权、舞弊、负向作风3个方面评估、排名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固有风险,并分成三个岗位组,分为在任抽查和离任必审两种方式。在任抽查根据风险评估程度,审计内控部于年初审计计划中就确定好审计岗位和对象,高风险岗位:每年专项审计一次;中风险岗位:每两年必专项覆盖一次;低风险岗位:不安排专项审计,在业务审计时一并检查岗位权力履行情况。所有关键管理岗位离任必审。
第五条审计流程:审计范围内干部离任时,审计内控部有权保留自动启动岗位离任审计的权力;在任审计,年初审计内控部确定清单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开始审计前1周通知审计对象,集团保留每年3个“抽签后立即启动干部审计”的特殊项目。
第二章 在、离任审计的管理
第六条在离任审计工作由公司审计内控部负责组织实施,或根据需要经审计内控总监同意,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审计组织实施审计,但应由审计内控部负责出具审计通知书、审批审计实施方案、做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内控部负责组织开展在离任审计工作,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审计内控部可组成审计小组全权负责在离任审计工作,审计小组由审计内控总监或经总监授权代表、相关业务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内控总监或总监授权代表为小组组长。
第八条审计小组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审计方案的编制,审计工作进度的协调,审计报告的起草和提交及该项目实际需要的临时性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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