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教代会体系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贯彻落实教代会制度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法定要求,也是“双一流”建设的内在要求。当前全国高校已基本建立教代会制度,但仍存在对教代会法律地位认识模糊、领导对教代会工作重视不够、教职工参与意识不强、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探讨教代会规范化、标准化、立体化建设,着力解决目前高校教代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在高校“双一流”建设中的作用提供有益探索。
一、重要意义
落实教代会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法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因此,教代会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学校管理工作中的制度性安排,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法定要求。
落实教代会制度是“双一流”建设的内在要求。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现代大学制度和章程的重要构成。有效地施行教代会制度,可以保障广大教职工实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制度性保障。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贯彻落实大学章程,必然要求贯彻落实教代会制度。
落实教代会制度是推进高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贯彻落实教代会制度,有利于广泛听取和吸收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有利于汇聚广大教职工的聪明才智,一起为学校发展战略、办学定位、学校规划等献智献策;有利于把学校党委、行政的要求和群众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发展共识;有利于把学校行政决策转化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决策,把学校发展目标转化为教职工的切身目标,把学校的工作要求转化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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