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产业的发展与规制
数字人产业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多模态的融合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从影视娱乐到品牌营销,从电商直播到金融服务,数字人深入各行各业,并重塑商业生态。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网络媒体推出了数字主持人,实时了解两会热点。近日,深度还原真人整体外观和语言风格的数字人“采销东哥”在其直播首秀中,取得了总观众量达到2000万、直播间整体订单量破10万的优异成绩。数字人应用已成为人工智能企业竞相角逐的新赛道。
数字人已近乎实现与真实主体外形上的共用、交互上的共通以及认知上的共生。数字人的构建和运行不仅需采集真实主体肖像、声音等以实现外在的惟妙惟肖,还需要通过学习真实主体所发表言论、生活轨迹等来实现逻辑、语言等深层次特质上的如出一辙。
数字人的应用本质与可能存在的问题
数字人产业的蓬勃发展是数字化社会生产发展到新阶段的标志,是从人的“生物本体”被数字信息化到“数字化的人”,再发展到“数字人”单独参与数字社会生产的进化过程。
首先,数字经济时代已经形成了个人数据与“生物本体”的分离,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社会生产的数字社会生产方式。个体的数据信息是人的数字化表达,可以不同程度地关联到一个可识别的生物个体。不同于工业时代将土地、矿产作为生产资料,数字经济时代已经逐步建立起以数据为生产要素的社会生产方式。人参与数字社会生产的方式即是人的生物信息被提取、分离以个人信息、行踪轨迹等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在数字社会生产中,平台需要通过知情同意机制合法取得生物个体的个人信息与行为数据,并通过去标识化转化为企业财产权益,进行数字社会生产。数字社会生产的数字产品如用户画像和行为预测算法,则可通过服务合同和定向广告投放方式进行交易。此外,数字时代的社会管理与社会生产也建立在“人的数字化”基础上,个人数据信息成为人口统计、治安管理、工业生产、交易的实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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