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明的纪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党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纪律建设新局面。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在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深刻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首先从政治上看,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也是贯穿党的纪律建设的一条主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在分则中进一步明晰对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自行其是,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以严明的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党员干部的政治性强不强,关键在于能不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把政治性要求贯穿纪律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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