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基础、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的概念。此后,学界围绕新质生产力开展了一些研究,对其科学内涵、战略意义、实现路径等进行了理论探讨。但是,总体而言,由于“新质生产力”一词尚提出不久,因而相关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一定的拓展和深化空间。一方面,既有研究成果主要是对有关新质生产力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研究,缺乏个性研究。事实上,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是一场涉及各个产业的全方位的变革,因此,关于新质生产力的研究应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对相关共性问题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还有必要深入到具体的产业领域,探讨每一个具体的产业如何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积极作为。另一方面,既有研究成果中关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实现路径的探讨,主要是依据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着重从加强科技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方面展开研究,而缺乏规范的理论分析框架。事实上,学术研究除了需要政策依据外,还需要学理支撑。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分析,本文尝试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为指导,建构一个规范性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对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这一具体议题进行研究。
一、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基础
新质生产力是传统生产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下所衍生出的新形式、新质态,代表着我国生产力的一种跃迁。新质生产力虽然相比于传统生产力发生了新变化,但其在本质上仍属于生产力范畴,因此,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同样适用于对新质生产力的研究。鉴于此,本文在开展关于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研究时,依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构建一个科技—人才—制度“三位一体”的整体性理论分析框架,以便在此基础上更加科学规范地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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