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学习《条例》要做到“三个坚持”,如此才能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结合工作学习实际,我谈几点体会。
坚持原原本本学,以学深学透让党纪学习教育更“走心”。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出战略部署,党中央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是对过去几年从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再总结,又是守正创新、与时俱进,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主动出击。党校是党的学校,是最讲党纪、最讲规矩的所在,党校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必须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一字一句读。《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完善纪律规范,与20XX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条例》,既要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又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好各项规定要求,舍得下真功夫、苦功夫,做到熟知《条例》,掌握《条例》。要逐章逐条悟。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深入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把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搞清楚,弄明白。要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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