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碳经济”如何促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200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粮农组织和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联合发布《蓝碳:健康海洋对碳的固定作用——快速反应评估报告》,在这份报告里首次提出了“蓝碳”的概念——世界上捕获的生物碳中,超过一半(55%)是由海洋生物捕获的,这种碳被称为“蓝碳”。我国拥有广阔的海域和多样的海岸带生态系统,如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等,这些都是重要的蓝碳生态系统。顾名思义,蓝碳经济是以蓝碳为核心,通过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系统,提高其碳汇功能,降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一种新兴经济形态。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海洋战略和“双碳”目标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发展蓝碳经济,促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着力。
筑牢蓝碳经济发展根基。从2009年联合国有关部门与组织正式提出“蓝碳”概念,到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海洋碳汇核算方法》《蓝碳系列技术规程》《“一带一路”蓝色合作倡议》等多部政策文件,对于蓝碳经济的激励效应不断深化,蓝碳发展进入到规范化、系统性的新阶段。由此可见,蓝碳宏观政策及其规则制度能够为蓝碳经济发展提供目标导向,是实现蓝碳生态产品价值的基本前提。需要说明的是,在未来新征程中,仍然需要持续完善蓝碳相关领域专项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国际认可的蓝碳调查、监测、评估等系列标准和认证体系,继续推进降碳增汇和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机制创新与实践工作。
建立多元化蓝碳交易体系。碳汇交易将蓝碳碳汇功能与碳减排相融合,推动减排需求主体高效置换碳汇指标,是实现蓝碳生态产品价值的主要方式。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碳排放交易市场展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此,一方面,持续深化碳汇交易市场需求,探索碳信用或碳配额交易,将海洋碳汇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将蓝碳产品的生态红利逐步转化为碳汇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不断建立和完善蓝碳产品交易平台,由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健全蓝碳生态产品监管机制,设立碳汇核算标准规则以及绩效考核机制,统一产品的信息收集、认证和披露等,规范交易行为,稳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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