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一)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性事件;
(二)正在或可能发生行凶、闹事、纵火、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暴力犯罪的;
(三)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实施或准备实施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的;
(四)挟持人质或对其犯罪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司法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实施暴力行为的;
(五)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六)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七)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分级负责,协同应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以属地管辖为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落实处置主体,强化领导责任。
(三)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为原则,加强突发事件预测和防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依法科学,快速反应。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依法依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XX市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司法局局长担任,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响应和组织本辖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