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信访系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始终秉持“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把工作重心放在实质性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推进预防法治化,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注重前端、狠抓预防,是有效防范信访矛盾产生和激化、累积的有力举措,也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提升基层信访工作水平。着力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破解信访工作力量薄弱的难题,切实为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供有力保障。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发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防止矛盾激化、减少信访上行。
二是推进受理法治化,精准办理信访事项转办督办。受理是信访事项处理的初始关,是甄别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明确办理责任主体、确定处理途径和程序的关键环节。要全面准确登记、认真分析甄别信访人反映的事实和诉求,把问题性质区分清楚、把是否受理区分清楚,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送,让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序运转。针对职责区分不清问题,探索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会商审定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发现存在超期未受理、受理未告知等违反信访工作受理规定的,及时进行督办。加强宣传引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信访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让群众知道自己的信访事项通过哪个途径、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按照什么程序去反映和解决,明白找谁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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