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面对突发事件,依法应对最可靠、最稳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作为应急管理领域的“龙头法”,承担着依法应对危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
每一次突发事件,都在检视着一个国家的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法治水平。我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随着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应对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在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应急法治也在战胜一次次考验、克服一场场危机的过程中不断健全,展现了我国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的特色和优势。但同时,近年来的实践也暴露出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短板和弱项,如何依法、科学、高效应对突发事件,如何平衡好应急处置效率与保障人权的关系,领导干部如何补好“应急法治观念和能力”这门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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