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知识产权支撑和保障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时代大势,着眼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大意义的认识,积极发挥知识产权的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双重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大力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什么是高质量发展、为什么要高质量发展、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理论阐述和战略部署。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新发展阶段”到“新质生产力”,一脉相承、层层递进、不断延伸,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认识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202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阐述了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意义、方法路径和重要举措,思想深邃、视野宏阔、论述精辟、内涵丰富,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要求的准确把握,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内涵,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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