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三中全会
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要会议,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备受瞩目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胜利闭幕之际,正确认识党史上的三中全会,对于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更好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改革开放之前的三中全会。自1921年党成立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共举行了11次,党的三中全会召开了4次。党的一大至五大没有召开过中央全会。1928年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应按期召集全体委员会之会议”,除因“文革”而未能召开党的九届三中全会外,其余三中全会均按期召开。
改革开放之前召开的4次三中全会分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六届三中全会(1930年9月24日至28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七届三中全会(1950年6月6日至9日)、八届三中全会(195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十届三中全会(1977年7月16日至21日)。六届三中全会结束了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在全党的统治;七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召开的,会议提出的策略路线和行动纲领,对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国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等文件,力图改进国家行政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十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宣告邓小平在“文革”结束后正式复出。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中全会。伴随党的各项制度逐渐健全完善并得到严格贯彻执行,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今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三中全会已如期召开了10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自此,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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