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国企“大监督”体系建设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大会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我国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也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如何在国有企业中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发挥“六种力量”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是新时代条件下必须思考的重要课题。对此,公司坚持将党的创新理论和企业实际相结合,在构建“大监督”格局、推动“大监督”体系有效运转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和良好实践。
一、构建“大监督”体系,是x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聚焦政治责任推进产业发展
x是我国第4家具备控股建设大型x项目资质的核电集团。x公司作为x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促进国家核电建设、优化电力产业结构为初心,主要从事核电的投资、开发、生产、上网送电及相关技术开发和服务等,x成立以来,承担着国家和集团双层面的重要政治责任,一是举全集团之力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x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攻克一系列“卡脖子”技术难题,于2023年12月成功商运投产,为抢占国际核能科技制高点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全力推进我国“十四五”期间首个开工的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建设,打开x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新局面。历经十余年发展,核电已成为x加快绿色转型、抢抓发展机遇的三大支撑产业之一。
(二)聚焦薄弱环节谋划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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