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系统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现场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国有企业应当先行先试,在创新的道路上既当好“生力军”又当好“主力军”,不断开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贴近大局,置身大局,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国有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清障护航,助推国有企业行稳致远。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聚焦“因地制宜”这个“方法论”,以政治监督确保发展新质生产力初心不变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是习近平总书记给出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方法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思维,把准辩证关系,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地落实。
深刻把握好“取”与“舍”的关系,力促国有企业把牢发展的思想根基。新质生产力是代表新技术、创造新价值、适应新产业、重塑新动能的新型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地要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有选择”蕴藏着“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深刻洞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意区分“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一切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时”与“势”来决定取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审时度势,牢固确立“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决策环节的甄别把关,坚决防范国有企业决策者跟风效仿,邯郸学步,“照葫芦画瓢”,坚决防止一哄而上挤拼、竞相追逐热点而导致产能过剩,推动筑牢“有所为是发展,有所不为也是发展”的思想根基。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