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开展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根据省、x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按照《转发〈关于印发〈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改稽察[20xx]x号)要求,认真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专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工作负总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机关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把握好政策和工作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新闻媒体公布本地专项工作,设立公众举报电话和网页专栏,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把专项整治同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和第二批教育实路活动对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不及时、不认真,推进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展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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