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整合优化和系统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基本建成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省每年办理法律服务800万余件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24年,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印发表彰通报,隆重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山东省有64个集体、96名个人分别荣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数量居全国首位。
坚持系统谋划,法律服务体系更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资源高度集约、制度高度集成、人才高度集聚。山东省司法厅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条条框框,加快深度融合,推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加强科学规划。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主体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到“政府统筹提供”的重大转变,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二是提升服务标准。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首部地方性标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8个文件,与省发改委、人社厅、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发文30余件,构建起了以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主的服务标准体系。三是筑牢支撑平台。加快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全省建成6万余个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实体平台,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整合、与110热线联动试点,月均咨询量超5万人次,法律服务网咨询服务总量、上线率、参与解答率始终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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