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防汛指挥部值班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省、市相关防汛工作规定,结合X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值班工作细则。
第二条X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市政府领导下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本细则旨在规范指挥部值班工作,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第三条指挥部值班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指令及时、处置有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指挥部下设值班室,作为日常值班和应急响应的核心机构,负责接收、处理、报告各类防汛信息,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方力量参与防汛抢险。
第五条值班室由指挥部办公室直接管理,设值班领导、值班员和备勤人员若干名。值班领导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副职以上领导轮流担任,负责值班期间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值班员负责具体值班工作,包括接听电话、记录信息、传达指令等;备勤人员随时待命,根据需要参与应急处置。
第六条值班室主要职责:
接收并处理上级防汛部门、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
跟踪掌握全市防汛工作动态,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并传达指挥部决策和指令。
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编写值班日志,记录值班期间的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值班制度
第七条实行双人双岗值班制度,每班至少配备两名值班员,确保工作不间断。特殊时期(如暴雨、洪水等)可增派备勤人员,加强值班力量。
第八条值班时间从当日8:00至次日8:00,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详细交代值班期间接收的信息、处理的情况、待办事项及注意事项等,并在值班日志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值班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故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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