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稿: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国有经济是新质生产力和新型生产关系的重要载体和建设主体,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在高质量发展中起到引领和主导作用,并对中国式现代化起到支撑和保障作用。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带动企业转型,进而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最终实现生产效率的飞跃与核心竞争力的增强,推动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以及管理模式的现代化。
一、充分认识深化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深化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要求,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二)深化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发展速度、结构、动力呈现新的特点。国有企业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代表,行业产业的影响力强,在把握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有力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新的发展阶段,必须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有效发挥主导作用,推动我国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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