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
现代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推进高质量生态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建立合理高效的投入机制是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关键前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这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效能、完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指明了深化改革的目标与任务。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一直是环境保护的普遍性难题。一方面,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纯公共物品,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私人投入难以获得合理回报,面临供给不足的“市场失灵”。另一方面,生态保护与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资金投入大、项目周期长、技术难度高、涉及领域广,对整体性、协同性、可持续性的要求极高,需要整合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力量,方可持续推进,否则就容易陷入高投入、低效率的困境。
长期以来,由于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我国各类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在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环保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艰巨,单一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满足生态修复的巨大资金需求,市场化、多元化、协同化是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的必然趋势。探索和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的市场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修复,既符合现代化的生态环境治理理念,也体现了“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近年来,全国各地在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的改革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是资金来源越来越多元化。不少地方已打破政府“一肩挑”的局面,通过各种渠道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修复。例如,一些省份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市场化方式全方位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明确支持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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