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当前,我国正处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期。要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等重点领域,对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进行系统创新、整体提升,着力破解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痛点堵点难点,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
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城镇是人口和非农产业集聚的地理空间,城镇化是伴随产业集聚带来人口集聚的自然历史过程。世界城镇化发展历程表明,人口和产业向城镇聚集是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城镇为人口聚集和产业发展提供空间载体,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为城镇扩张提供根本动力,三者的耦合、协调与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城镇化从低水平、非均衡状态向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演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城镇规模持续扩大,城镇产业不断升级,为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劲动能。但在城镇化进程中,也存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产业分布与人口分布不协调、城市空间规模与人口集聚不匹配等问题,三者协同效应难以充分发挥。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把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统筹考虑,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选择,把城镇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阵地和增长极,突破空间低效扩张的“路径依赖”,形成先进生产要素和创新人才集聚的“发展高地”。发挥大城市科技创新优势、中小城市制造业基础优势、小城镇特色资源优势,精准布局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打通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推动城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挥城镇对人口的集聚吸纳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积极培育新职业、创造新就业,为产业升级积蓄力量,推动“产城人”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以产兴城、以城聚人、以人促产”良性循环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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