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统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保证,这可以从政治维度、历史维度、文化维度和法律维度进行理解。下面,结合全市民族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
从政治维度看,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政治共同体,是由党领导之下的共同体。中国共产党与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党的利益就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党自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富强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并通过革命、改革和建设阶段完成了历史使命,实现了中国人民百年以来的梦想。在改革和建设阶段,中国共产党经过艰苦探索,终于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这条道路的指引下,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统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共同性形成的根本政治基础。
从历史维度看,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关键时期。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就一直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重要的任务,并根据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阶段制定了不同的民族政策,这些政策的核心就在于通过国家独立和民族复兴建立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原创性论断,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历史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没有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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