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市“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文化部有关工作部署。贯彻落实《XXXXXX》、《XXXXX》等文件要求,按照《XXXX的通知》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市文化和旅游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不断强化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坚持守正创新,丰富创建载体,做好考核评估,发挥激励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平稳健康、繁荣有序发展,为XX市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环境。
(三)持续推动社会共治。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宣传,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公众参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文化市场”建设的满意度和支持率。
二、工作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文化活动
1.严厉打击非法电视台(点)、电台(站)和网络音视频网站。重点清查辖区内无专业许可证以及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音乐服务等严重违法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对已关停的非法电视广播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设备,要防止死灰复燃。对擅自开办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视听节目服务要加强监管。
2.严厉打击非法印刷、制售出版物、图书和音像制品行为。重点清查辖区内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以及未执行新版《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印刷企业和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等广告信息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印刷企业原材料采购、仓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盗版教材教辅书刊、中小学教辅材料等发行传播活动。
3.严厉打击非法互联网文化活动。加强对辖区内网站论坛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信息;督促互联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其发布的文艺产品内容的把关。
5.严厉打击非法移动广播电视终端设备。对非法销售放映设备的重点场所进行清查;对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备、无线数字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备以及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方式提供影视播放服务的要立即停止服务并予以取缔。
(二)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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