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在分则部分就违反“六项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愈发清晰。全市民政系统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学深悟透“六项纪律”的内涵要义,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我讲几点体会,与同志们共同探讨交流。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扛起坚定坚决的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对党忠诚。新时代新征程,必须牢固树立党的民政工作意识,牢牢把握民政机关是政治机关、民政工作是政治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为民服务。民政部门要始终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及时掌握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找准民政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条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行使。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严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我们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坚持全面、客观地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质,确保选拔的干部符合党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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