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查处经济案件线索的“新招数”
经济案件智能化、隐蔽化程度的增高,给审计工作制造了难度。近些年,经济案件发生呈现出新的特点——被审计单位在业务环节通过“无形账”来作弊,即绕过账务环节,在资金流、业务流、物资流、信息流、文件流等“非财务”环节,通过改变载体方式作弊。为了做得更隐蔽,常常以财务手段对此加以掩盖,通过“洗账”方式,把“黑账”洗成“白账”,从而达到掩盖作弊行为的目的。
一、审计资金流
在与审计长期打交道的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已熟悉审计人员的习惯,就是把重点放在查账上。在通过账面很难作弊的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开始向账下的资金流载体“做手脚”,主要是通过对库存现金、银行开户、银行存款、定期和活期存单、银行对账单,借款白条等资金载体造假,进行作弊。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审计人员以资金流为导向,密切关注被审计单位所有资金流载体的异动情况,寻找蛛丝马迹,发现经济案件线索。
二、审计业务流
查处商业贿赂和“小金库”也是审计的一个难点,其根本原因就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对付检查,改变策略,采用了收入不入账,在业务环节使用移花接木手法,隐瞒、截取了非法收入,造成审计人员很难从账面上发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审计人员以业务流为导向,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所有与经营业务活动有关的业务纪录,特别是要关注其主营业务、附营业务、“三产”甚至与下属单位和关联单位的经济往来,以及基本建设和对外投资等情况,通过审查这些业务活动资料的异常情况,追踪经济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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