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是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困境儿童权益,增加困境儿童福祉,是全社会共同的目标。按照困境儿童类别,根据儿童所处困境情形和具体需求,予以不同项目、内容和标准的福利保障是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不断完善、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保障范围不断拓展,逐步构建起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结合**市的实践,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要注重把握好四个关系。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把握好政府保障与家庭尽责之间的关系。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困境儿童的概念范畴,从家庭经济困境、自身困境和监护困境三个维度界定了困境儿童。困境儿童从传统的孤儿、弃婴等群体扩展到生理性困境、心理性困境及社会性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重病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社会家庭养育儿童,陆续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政府保障与家庭尽责之间的关系,既要发挥政府对困境儿童的兜底保障职能,更要压实家庭养育儿童的第一责任。近年来,**市修订完善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一步细化家庭保护责任,强调了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监护义务。制定了《**市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责任情况和监护能力进行评估,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因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以及监护侵害等情况陷入困境。建立了困境儿童巡视探访制度,通过“专业社工+儿童主任+志愿者”工作模式,对困境儿童家庭定期走访,全面掌握困境儿童状况,及时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医疗、教育、护理等方面支持,降低其由于疾病、先天性缺陷而造成的经济压力、日常照顾的压力以及专业知识技能不足所产生的物质和精神压力,改善困境儿童所处的家庭系统,为困境儿童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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