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县电力行业监督执法,推动电力供应企业守法经营,结合电力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采用信用分级分类的方式进行检查,本次检查的范围是电力供应企业。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电力供应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开展供应活动情况,包括对电力供应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电力设施保护的检查,主要内容是:
(一)供电企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情况。
(二)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和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的情况。
(四)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等各项办电业务执行供电营业规则等情况。
(五)是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是否存在限电、停电损害用电人权益的行为。
(六)是否依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必要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设立标志表明保护区宽度和保护规定;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的区段,设立标志,标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地下电缆铺设后,设立永久性标志。
(七)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范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八)其他有关情况。
我局将根据电力行业管理实际,结合检查工作安排,在上述内容中选择部分内容,按程序制定必查清单。
三、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20XX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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