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慈善平台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近年来,**省以基层慈善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打通服务民生“最后一米”,让民政工作更加走心、更加暖心、更富爱心。
一、发展现状
基层慈善平台是指具备慈善活动开展、慈善资源对接、慈善项目管理、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组织孵化、慈善人才培养等单一或多种功能的城乡社区慈善综合服务平台。2021年,**省出台《**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其第三条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社会工作站(室)、社会救助站(点)、社区服务中心、志愿服务中心、慈善超市等,推进城乡慈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帮助慈善组织以及其他从事慈善活动的社会力量与困难群众进行有效对接。”此后,**省通过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探索出四类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慈善平台发展模式。
慈善超市模式——传统慈善救助空间。慈善超市是以解决特殊群体临时生活困难为目的、以有针对性地募集和发放物资为主要形式的公益慈善载体。2013年以来,**省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1813万元用于支持慈善超市建设,共建成慈善超市1225家,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上亿元,惠及困难群众约400万人次。近年来,部分慈善超市积极创新发展方式,有的通过社会化运营改革增强“造血”功能,有的创新管理模式激发居民内生动力。如**市慈善爱心超市推行“积分管理”制度,以小积分撬动“大治理”,评选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近3000人,2人荣登“中国好人榜”。20XX年,**市慈善爱心超市项目被评为第四届**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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