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论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新征程上更深更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出的明确要求。公益诉讼检察既要抓“质”的提升,更要有“效”的蜕变,应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让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保障。
一、服务大局勇担当,统筹把握“三个效果”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中承担起重要责任。
一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在做优监督工作上做文章、在强化监督刚性上想办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做好诉源治理,将公益诉讼检察深度嵌入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和美乡村建设,在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领域保护等方面主动作为,切实以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城市新颜值和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重点关注、严重侵害国家和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及时监督、密切跟踪,以检察办案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
三是结合地方实际,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品牌。如,县检察院立足运河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特点,在充分提炼总结已有实践做法的基础上,推出“运河益+”检察工作品牌,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办理了一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个案、类案,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凝聚共识促协作,构建一体化保护格局
针对基层办案阻力大和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检察机关应建立整体统筹、内部协同、横向协作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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