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犬已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成员,为市民生活增添了乐趣与陪伴。然而,随之而来的犬只无序繁殖、流浪犬增多、犬只伤人事件频发、环境卫生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和居民安全。为进一步加强X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X省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养犬管理机制,实现X市养犬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有效控制犬只数量,减少犬只伤人事件,保障市民人身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具体目标包括:
完善法规体系:制定或修订地方性养犬管理法规,明确养犬人责任、犬只登记、免疫、行为规范等要求。
建立管理网络:构建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犬管理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管理。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普及养犬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养犬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养犬登记、免疫等服务流程,方便市民办理相关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X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与推进。
(二)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负责养犬登记管理,查处无证养犬、犬只扰民、伤人等违法行为;组织捕捉流浪犬,送交指定场所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检疫及狂犬病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占道售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配合公安机关捕捉流浪犬。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及狂犬病疫情监测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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