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林业生态经济公共政策体系
近年来,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中央和地方通过多措并举,激发了林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的活力,推动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取得了林业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的成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林业生态经济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还需要完善相关公共政策体系,细化、实化政策举措,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林业生态经济是生态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现行政策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制约着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大致归纳如下。
财政与金融协同力度不够。林业对于保护生态平衡、提供生产资料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需要财政与金融的协同支持。林业生态经济发展仅靠财政难以支撑,需要政策性金融、贴息奖补、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支持和撬动更多资金精准服务,更好地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结合。但目前,财政与金融联动不够,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未能发挥有效支撑作用。
产权与管制政策不匹配。林业产权与管制政策之间存在某些问题,影响了森林资源高效管理和有效利用。具体表现在: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且不得用于抵押贷款的规定,影响林业经营主体的产权权益,进而制约了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商品林受森林采伐限额政策的约束,林木所有者没有完全的经营处置权,复杂繁琐的采伐审批程序导致交易成本较高。
公共政策之间协同不够。一方面,相关部门和机构制定的林业政策,一定程度上存在偏重于本部门某一职能的现象,导致政策间存在不协调甚至相冲突的情况。另一方面,政策碎片化、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及不同政策制定者之间、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受众的信息不对称,也影响了公共政策的协同效应。例如,林业管制政策与产权政策不匹配、林业管制政策与财政补贴不协调、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缺乏联动等,导致一些政策执行效果没有达到政策设计初衷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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