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法的立法定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检察公益诉讼法列为预备审议项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已经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是法治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厘清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定位是实现科学立法的逻辑起点,直接决定了该法的立法模式、思路及内容选择等问题。
检察公益诉讼法展现我国公权力运行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顺应检察公益诉讼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反映新时代检察权的运行规律。实践表明,检察机关通过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实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我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方式和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机构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行政机关代表公共利益依法履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进行监督,切实保护公共利益,实现了行政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在公共利益保护领域的监督制约闭环。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不是检察机关“大包大揽”、代行其他部门职权,而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等依法各司其职、协作联动,在公益保护领域实现党领导下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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