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局长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05年9月下旬,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对我进行了述职评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农业局局长李全新同志述职评议整改意见》的要求,我们针对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成立专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
述职评议之后,我局在10月25日召开了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通报了述职评议情况。大家一致认为,述职评议实事求是,既肯定了市农业局及包括我本人在内的领导班子的工作,又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整改意见;既体现了对我个人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又表达了对农业局整个领导班子的勉励和期望;通过述职,增强了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家一致表示,要团结一心、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特别是要针对整改意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提高全局工作水平。
按照述职评议调查报告提出的三条建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我们重点抓住“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建立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重视和关心市直农业系统二级单位的建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三农’有关的市直部门的横向联系”、“要进一步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以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努力构建宜昌和谐农村,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等三个方面的意见,本着“抓好整改促工作、推进工作见整改”的指导思想,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了具体措施,全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工作中狠抓整改方案的落实,使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阶段性整改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近半年时间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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