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垄断常态化监管 持续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明确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平台经济是数字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的结果,是牵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竞争与创新天然具有互动关系。只有公平的竞争环境,才能繁荣创新,进而更好驱动和引领发展;只有创新,才能提高竞争的层次和水平。否则,只能是低水平的存量利益的零和竞争。因此,维护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所必需的有效竞争机制和公平竞争秩序,是反垄断监管的使命。
2021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创新执法模式,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阿里巴巴集团进行全面整改,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长效机制。3年来,阿里巴巴集团从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经过年度和综合执法效果评估,阿里巴巴集团的整改达到了反垄断执法和行政指导的要求和效果。这意味着,对阿里巴巴集团的反垄断执法不仅有效地维护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了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释放了国家规范、引导和支持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创新发展的积极信号,增强了平台企业合规经营的公平竞争法律意识,优化了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与繁荣创新良性互动的发展环境。
一、提升监管质效是推进反垄断监管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对反垄断监管而言,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就是监管质效、能力与水平的“试金石”。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