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二十届三中X会《决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只有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确保改革和法治实现良性互动,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才能确保改革开放在法治轨道上不偏不倚、行稳致远。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这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法治与改革关系规律性认识又一次新的重大跃迁,为新时代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深远的意义。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只有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确保改革和法治实现良性互动,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才能确保改革开放在法治轨道上不偏不倚、行稳致远。
以法治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改革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和支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从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再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每一步重大改革的背后,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撑和推动。编纂民法典,保障人民美好生活;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从修改反垄断法、个人所得税法、公司法,支持和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到多次对行政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对改革的法治保障……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对改革的参与之深、之广前所未有,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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