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历史文脉传承文化遗产为中国式现代化张掖实践注入强大文化力量
张掖市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中部,以“张国臂掖,以通西域”而得名,享有“金张掖”之美誉。自古以来,张掖就是商贸重镇和东西方文化交融荟萃之地,丝路文化、民族文化、游牧文化、农耕文化等多种文化在此相互交融。1986年,张掖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张掖市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张掖实践注入强大文化力量。
强化保护,让文物古迹“活起来”
总书记指出,“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张掖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物古迹众多,我们坚持高位谋划、扛牢压实保护责任、深入挖掘精神内涵,推动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位谋划遗产保护。秉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主动对接国家级和省级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谋划部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制定出台《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见》等,健全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公安、卫生、文物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切实做到谋划有方向、发展有蓝图、建设有抓手。
严格筑牢安全防线。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多措并举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加强文物安全学习教育,将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必修课,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部门各单位“每月一法”学习范围,增强各级党员干部文物安全意识。将文物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等专项规划,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规划编制与实施全过程。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坚持文化遗产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等专项行动,坚决守牢文物保护生命线。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