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之一,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在行动上把“两个毫不动摇”落到实处,是一项重要任务。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理论探索的深入,我国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化。从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到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再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反映出我国对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基本经济制度的三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辩证统一,是一个有机整体,既不能割裂开来,也不能简单并列。其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具有基础性地位,它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也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为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提供基础制度保证,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提供基础制度保证。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则有利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完善。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本质要求是:一方面,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是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证,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条件。另一方面,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样的本质要求体现在实践中,就是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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