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5号)及《**年**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甘农财发〔**〕4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生鲜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相对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管理运营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区域与建设主体
支持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在全县10个乡镇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对于单独建设有困难的建设主体,鼓励与企业联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企业为联建单位),设施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补助资金由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优先支持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实施项目。
(二)建设内容
1.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胡萝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高原夏菜、设施蔬菜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
三、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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