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做好保交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顺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短期防风险、中长期转模式”。的目标,结合保障性住房需求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稳妥应对企业在我市的房地产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
二、重点工作
(一)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
对截至xx年xx月xx日在建已售难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包括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该类项目按原有支持政策执行),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可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以下称“白名单”)。成立我市保交房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集中力量、集中时段开展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止出现烂尾风险,全力保障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紧盯全市难交付项目,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防止随意推送“白名单”项目、商业银行过度避险否决项目、房企“躺平”等不良倾向。对尚未取得预售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商业银行结合当地市场状况和项目前景,自主决策给予融资支持。
1.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能进尽进。市住建局全面梳理商品住房难交付项目情况,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严格把握项目推送质量,千方百计协助解决项目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达到“白名单”条件。对被房地产企业违规抽调挪用资金的项目,尽快追回相关资金并返还至该项目;对于涉及跨省市追返、相关部门穷尽手段仍无法追回的项目,及时向xx市工作专班报告,由xx市工作专班协调房地产企业总部注册地城市政府,尽可能追回资金,或向省级机制专班报告进一步协调。对违规抽调挪用资金难以追返的项目以及其他难以进入“白名单”项目,工作专班指导地方国有企业,自主决策以合理价格市场化收购房地产企业股权或收购项目资产,收回资金不得用于新增购地,优先用于充实补足被违规抽调挪用的在建项目资金,使项目达到“白名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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