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研讨发言稿
同志们:
近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抓好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准确把握《办法》内涵要义
《办法》是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目的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突出党性原则。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办法》明确指出,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理。这是落实党章规定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体现。对这些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转化,既体现了组织的严肃性,又体现了对党员的关爱。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
第二,突出问题导向。《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当前不合格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防止大而化之、浮在面上。要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第三,突出效果导向。《办法)》明确规定,对经过教育仍无转变的不合格党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这是贯彻党章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严肃的问责倒逼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要把抓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
二、认真贯彻《办法》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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