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这一重要要求凸显了我国在科技强国建设中,高效统筹利用政府和市场力量,加速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紧迫性。
迈上新征程,过去“换技术”“买技术”及松散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已难以为继,亟须转思路、换打法,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这要求企业能提出“真问题”,创新联合体需针对这些问题“真攻关”,而科技资源的组织与分配则应紧密围绕这些“真问题”“真攻关”进行。在此模式下,牵头企业不仅是问题的提出者,更是推动问题解决的主要责任人,其主导科技资源配置有利于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目前,多地已发布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明确了目标任务、牵头企业及成员单位资质、组建方式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创新联合体出现联而不合、重蹈传统产学研合作覆辙的倾向。同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耗时与不确定性,与当前战略准备时间有限的矛盾日益尖锐。企业在追求技术创新时,既怀抱技术赶超的壮志,又难免感到底气不足,这种矛盾心态也随之浮现。这些问题不仅压缩了“生产一代、建设一代、预备一代”的稳健发展进程,还导致在面对创新“无人区”时缺乏自信等新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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