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力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将“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部署。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到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到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到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再到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这些部署为我国推进投资领域高水平开放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
我国投资领域对外开放取得重要进展
近年来,我国通过优化投资环境、拓宽市场准入、提高投资便利性等措施,产业链、供应链双循环中的资源配置能力不断增强,“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开放新格局加速形成。
大力“引进来”,推动外商投资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行设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为引领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搭建了开放平台,通过连续修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不断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规模。签署并实施区域贸易协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了以资本和服务为纽带的生产要素跨境流动。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为促进外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法制保障。2024年国务院发布的《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进一步拓展外商投资空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重点方向之一就是继续增加服务业条目,引导更多外资投向服务业领域。目前,我国稳居全球外商投资第二大流入国,2024年上半年新设外资企业数量达2.7万家,实际使用外资4989亿元,高技术制造业引资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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