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上的讲稿
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推动法治新发展。
一、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二者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二者本质是辩证统一,分不开的。法治的实施离不开改革推动,改革的深化也要求法治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让国家和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新时代以来,法治建设是党和国家事业伟大变革的有机部分,也为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提供了重要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
法治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为改革保驾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在我国现行有效的300余件法律中,属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新制定的法律有78件,包括民法典这样分量重、块头大的立法。对300余件法律中的140余部法律先后累计修改330余件次,修法的力度也是非常大的,包括20XX年修改宪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协调推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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