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从“七一勋章”获得者中感悟伟大建党精神强大动力
今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再次回顾百年历程,“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让我深受感动和鼓舞,它既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既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百年历史伟业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精神坐标。同时,在党的华诞之际,党中央评选颁授“七一勋章”,下面,让我们一起回顾4名“七一勋章”获得者——李宏塔、张桂梅、陈红军、周永开的感人事迹,领会伟大建党精神的时代内涵和现实意义。
一、“坚持真理、坚守理想”是李宏塔始终艰苦朴素、严于律己的担当典范。
“坚持真理”做到立根固本、信仰坚定,“坚守理想”做到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
满头白发,精神矍铄,面容和善,没一点架子,这便是李宏塔。李宏塔成长于革命家庭,其祖父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父亲李葆华曾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等职,出生在这样一个“高光”家庭,李宏塔始终艰苦朴素、清正廉洁、以严治家,秉持了“革命传统代代传”的宝贵本色,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典范。
李宏塔在任职期间对待群众十分贴心,对待待遇却很淡然。他每天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担任领导工作20年,他骑坏了4辆自行车。当年根据住房标准,他应该享受至少70平米的住房。然而他在55平方米的旧房里一住就是16年。它曾先后4次主持单位分房近200套,从未给自己要过一套。李宏塔一生节俭,对吃、穿、住都不讲究,家中却没有多少存款。每年“送温暖”、“献爱心”,李宏塔捐赠的数额都是排在最前面。“视孤寡老人为父母,视孤残儿童为子女,视民政对象为亲人。”这是李宏塔常说的三句话。在安徽省民政厅工作期间,李宏塔每年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在基层度过。他经常步行进村入户调研,从百姓家里出来,他再依次到乡镇、县市座谈。每当到农村看到“五保户”家的房子漏雨、到福利院看到老人被子太薄时,李宏塔就会想起祖父李大钊救济穷人时的样子,情不自禁的想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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