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70周年”征文:一名人大新兵的感悟
“人大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人大具体是干什么的?”“人大代表是如何履职的?”......今年1月,带着一个个对新岗位工作思考的疑问,我来到了合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到。说实话,初来乍到的我对于这些问题还是有些模糊的。曾听到有人说,“人大工作就是‘开开会、举举手、鼓鼓掌、按按键、投投票’,“人大工作会轻松很多”等等,我也半信半疑。但当我真正融入到新的工作环境,沉浸在工作中,经历了一件件事,在同事们的一言一行中,才真正领悟到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协调民生事项办理,进而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至关重要;也才真正感受到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更体会到了人大工作不仅同样大有作为,而且真不简单。
感悟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
人大工作面广量大,具体到工作的细节上,例如召开常委会会议的委员人数、联名提出建议的代表人数、代表的补选等,法律法规都有详尽具体的规定。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工作中每做一件事都要关注大局、严谨求实、注重细节,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这是我到县人大工作后,人大机关的领导和同事跟我说得最多的话。好在机关的同事,他们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对于我这个人大“新兵”来说,是加强学习、储备知识、增长才干的难得机会。于是我便从《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和《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学起,了解与人大代表履职有关的基本知识内容,虚心向老同志、老代表请教和学习,积极参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的各项监督活动。
今年5月,根据我县机构改革方案,县人大常委会需要更名及设立一些新的工作机构。初始,我以为只需要按机构改革方案,更换牌匾举行个仪式便可。但后来,在与几位老同事聊起机构改革的事情,他们提醒了我,根据《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更名还是新设立的工作机构,都需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应人员县委提名后需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重新任命。这再一次让我感受到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工作中容不得半点马虎遗漏。
感悟人大代表的神圣使命
合浦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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